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等具体准则,适当地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这标志着公允价值在我国的研究和应用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目前公允价值仍未被大多数会计相关人员所理解,未被合理运用,所以对公允价值的本质和内涵做一个相对比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公允价值涵义综述
1995年6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 发布的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中首次出现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该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该概念重点强调公允价值必须是交易双方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进行自愿的交易时的资产或者负债的金额。该定义的不足之处在于没有排除关联交易的情况,没有假设企业必须连续经营和没有说明基准日的重要性。虽然不完善,但首次公允价值的官方概念已经充分体现出传统会计方法确定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弊端。
二、确定公允价值的条件
在确定一项资产或负债的价值是否为公允价值前,应判断公允价值确定的条件。
(一)公平交易。
(二)持续经营假设。
(三)基准日的确定。
综上所述,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必须是在某一基准日,由正常营业、持续经营的企业推动的,按照公平交易出售一项资产时企业应收到的、或解除一项负债时企业应付出的价格的评估。相反,资产或负债的确定缺乏以上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认同为是公允价值。
三、公允价值存在的现实意义
(一)能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
(二)符合会计的配比原则要求。
(三)有利于金融衍生工具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概念的引入,有利于规范我国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资产或负债价值的确定。所以公允价值的应用,会对我国会计界甚至整个金融界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