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庆欣喜仍在延续,行业喜讯翩然来临。经温家宝总理批示同意,近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翘首以盼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消息传来,行业上下齐声欢腾,倍感振奋和鼓舞。盘点《意见》,10个第一引人瞩目,政策深意值得研读,关切之情振奋人心。
《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的第一个文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伴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进步伐和共和国复兴伟业迈向新阶段、挺进新征程、迎接新发展、创造新业绩的宣言书和进军号。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合理布局,促进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确立了今后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框架。
《意见》第一次对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明确定位,这是引导各类会计师事务所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的重要举措。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大力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这是从组织形式上有效解决有限责任制弊端,促进会计师事务所优化重组、做强做大的创新之举。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这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战略决策。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这是规范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公共资金管理绩效的重要制度安排。
《意见》第一次提出境外上市企业,金融、能源、通信企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要优先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这是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大型企业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互利双赢的重大利好。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加快现有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进程,在我国法律框架和统一市场规则下公平竞争,这是为中国境内各类会计师事务所创造公平竞争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这是在总结行业诚信建设经验成果的基础上,促进建立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
《意见》第一次提出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工作,这是夯实行业加快发展的政治保证的基础性工程。
《意见》指引行业发展,行业发展更要不负《意见》期望、时代重托和公众信赖。行业发展既往成就令人欣慰,行业发展广阔前景催人奋进。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携手并肩、同心向前,改革攻坚、加快发展,向着《意见》描绘的宏伟蓝图奋力打拼,共同开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辉煌前程和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