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平安 姜保勤]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武汉市江岸区地税局从今年开始在辖区内全面推行以“属地管理、电脑定税、业户专储、银行代缴”为模式的阳光办税工程,并且将此工程从专业市场延伸到了社区。通过这项工程,让全社会对税务系统“两权”之一的税收执法权有个全面的了解,以加强对税务人员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小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对此,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三个公开”
1.突出抓好税收政策的公开。真正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方针。如:在市场宣传栏刊登有关税收政策,利用市场的有线广播不间断地宣传税收政策,将制作的宣传横幅悬挂在市场各醒目处,在市场人员密集处设立税务咨询台;无偿向纳税人提供征管法、实施细则及纳税公报等宣传资料;在电台举办税法知识非常热线节目,宣传和普及税收知识,解答听众的税务咨询。由于在宣传工作中争取了主动,因此普及了税收政策和纳税知识,为市场公开办税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此外,进一步完善分局办税服务厅电脑查询系统,努力发挥税务网络的公示作用,让纳税人可以在分局办税大楼随时查询所需要的最新税收政策、税法知识和服务资料,让纳税人交“明白税”。
2.突出抓好办税过程的公开。一要对纳税人所关心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依据、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税款征收与减免、税务稽查、处罚、保全、强制,复议、诉讼、赔偿等内容予以公示,让纳税人知道如何办税。二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按照“企业优先、效益优先、市场优先、基层优先”的原则,大力提倡“四上门”(上门了解情况、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税法、上门落实政策)活动,做到实实在在地贴近企业、扎扎实实地提高地税服务水平。三要严格实行电脑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