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重点抓好《浙江省交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以制度促规范、挖潜力、强管理。要加强《办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与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良好沟通机制;抓紧制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子办法,并根据《办法》规定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是加强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绩效。要进一步强化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上的统筹和审核职能,建立预算执行定期监督检查机制。
三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供给和合法安全保障。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各级公共财政资金补助投入,继续争取有利于交通运输部门的融资政策,进一步加强交通债务管理。
四是强化交通财务监管工作,确保理财安全。要紧扣交通中心工作,着力构建交通系统内部“免疫系统”,促进交通内部审计工作新转型;两厅在已实行跟踪审计资格公开招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完善两厅现行的交通跟踪审计项目联合计划安排模式,引入并全面推行跟踪审计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审计操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审批工作,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和“小金库”治理工作。
五是夯实财务审计工作基础,为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提供有力支撑。要创新从业人员培训思路,加强交通系统资产配置标准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营造抓学习、搞调研、出成果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