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10月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交易试点,这是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以后,我国逆市推出的首个金融创新业务。作为建立在市场对未来投资预期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金融工具,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预期证券价格上涨时向券商借入资金买入该种证券,预期证券价格下跌时向券商借入该种证券卖出的交易活动。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的产物,融资融券有很多问题亟待完善和解决,其中包括融资融券交易的审计问题。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基于现代风险导向的融资融券交易审计模式进行了探讨,并试图为融资融券实务提供具体而有价值的指导。
一、基于风险导向的融资融券审计模式的建立
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31号——审计证据》明确规定,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时审计师必须获取每一报表项目五个认定层次的审计证据,这五个认定是:存在或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和摊销、呈报和披露。借鉴美国融资融券交易的审计思路,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以及新推出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在对衍生金融工具和金融资产的审计基础上,笔者建立了以下基于现代风险导向的融资融券审计模式。
二、基于风险导向的融资融券审计模式的运用
根据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因此本文以此为核心,就几个重要审计程序详加说明。
(一)在了解被审单位及其金融环境的基础上,实施融资融券的风险评估程序。审计人员应对客户的金融环境作初步了解,包括各种金融工具的范围、性质、种类和目的。
(二)融资融券的控制测试。作为融资融券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类型之一,审计人员在了解内控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实施控制测试:一是在评估融资融券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二是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融资融券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融资融券的实质性测试程序。1.针对融资融券存在和发生认定,审计师需要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2.针对融资融券完整性认定,审计师需要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3.针对融资融券计价认定,审计人员需要实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4.针对融资融券权利和义务认定以及呈报和披露认定的实质性测试,审计人员应该实施的审计程序。
(四)考虑运用其他审计程序。在对融资融券审计时,由于其专业性和特殊性,审计人员还应考虑运用一些其他的审计程序:一是获取管理当局关于融资融券的声明。
三、融资融券交易审计的特殊考虑
审计人员一般无需对融资融券进行专项审计,发表专门审计意见,除非是受证券部门或者是券商、投资者等委托,但审计人员在对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时,应实施融资融券相关的审计程序,充分考虑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融资融券错报、漏报对整体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的影响,并结合被审单位是否进行调整的情况出具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