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税收筹划 纳税禁区 模型
税收筹划的过程,其实是对纳税方案进行抉择的过程。当纳税人完成同一任务有两套或两套以上纳税方案的时候,应当进行计算、比较和选择。在纳税方案尚未实施以前,应当设计未来,从备选方案中选取最优方案;在自觉或不自觉实施某套纳税方案以后,如果发现更好的纳税方案,应当改变现状,用新纳税方案替代原纳税方案,从而实现税收利益及经济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模型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技术的纽带。对纳税方案进行抉择的过程中,总是要运用简单的或复杂的数学模型,不管你是否意识到。实用的税收筹划模型有:固定抉择模型、相机抉择模型、集团抉择模型和纳税禁区模型。绝大部分税收筹划案例,可以运用上述一种或多种模型而得以解决。
一、固定抉择模型概念
固定抉择模型,或称有效税收筹划模型,是最常用、也是最简单的税收筹划模型。它是通过确定纳税人与交易相关的全部税收成本与收益、与交易相关的全部非税成本与收益,帮助纳税者确定与评估最优税收策略的数学模型。
1、目标设置: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经济利益最大化,经济利益包括税收利益和非税利益。非税利益是不考虑税收的经济利益,即税前利益(I);税收利益与纳税额(T)相反,用(-T)表示;经济利益用B表示。则:
B= I+(-T)=I-T
经济利益最大化体现为以下层层递进的三个方面:税后利润最大化,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最大化,股东财富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税后利益的衡量指标有:税后利润E,每股盈余EPS,税后净现值ATNPV。税收筹划的目标是通过纳税最小化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2、基本步骤:
(1)运用模型确定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
该步骤是最具创造性的一步,也是最艰难的一步。完成一项任务,人们有时会认为只有一条路可走,或者说只发现一套纳税方案,因此,我们要熟悉经济活动,并开动脑筋想办法,运用发散思维,另辟蹊径,寻找新的纳税方案,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2)计算与比较各纳税方案的税额或税后利益;
该步骤要运用税法实务知识计算与比较各纳税方案的税额,运用财务与会计知识计算与比较各纳税方案的税前利益与税后利益。
(3)选择最优纳税方案。
该步骤要根据税收筹划目标,运用聚合思维,选择最优纳税方案,通过纳税最小化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实现有效税收筹划。
3、参数设置:
设方案1(F1)税前利益为I1,税收总额为T1,税后利益为B1,则:
B1=I1-T1
设方案2(F2)税前利益为I2,税收总额为T2,税后利益为B2,则:
B2=I2-T2
二、通用模型:税后利益最大化模型
若B1
因此,为实现税收筹划最终目标,应选择税后利益最大的方案。
该模型是通用模型,固定抉择的简化模型和扩展模型,以及相机抉择模型、集团抉择模型和纳税禁区模型,都是以该模型为基础推导出来的。
三、简化模型:纳税最小化模型
在I1= I2的情况下:
若T1> T2,
恒有B1< B2,
则选择F2。
因此,在税前收益不变的情况下,选择纳税最小的方案,就能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该模型可使计算得以大大简化,是固定抉择模型的简化模型,该模型在税收筹划实践中运用也非常广泛。
四、增量模型
设I2=I1+△I,T2=T1+△T,则:
B2=I2-T2=(I1+△I)-(T1+△T)=B1+(△I-△T)
若△I>△T,
恒有B1< B2,
则选择F2。
因此,方案2与方案1相比,只有税前利益增加的幅度超过税收增加的幅度,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增加,才是可行的;同理可得,方案2与方案1相比,只有税前利益减少的幅度小于税收减少的幅度,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增加,才是可行的。
该模型在分析不同纳税方案时只分析它们有区别的部分,而省略其相同的部分。无须计算总量指标,通过对增量指标的计算、比较,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
五、固定抉择模型运用举例
[案例] 设立回收公司的税收筹划
[案情说明] 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开业,自行收购废旧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对外销售。该公司每月自行收购废旧塑料500吨,每吨2 000元。购入水电、修理用备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万元,生产的塑料制品对外销售收入150万元。
该公司每月应纳增值税=150*17%-4=21.5(万元)
每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1.5*10%=2.15(万元)
增值税税负率=21.5/150=14.3%
该公司增值税税负率高达14.3%,而据税务部门统计的数字,一般企业的增值税税负仅为5%左右。经深入分析,原因在于该公司的原材料——废旧塑料靠自己收购,由于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税负一直居高不下。
[税法规定] 从2001年5月1日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筹划误区] 如果该公司不直接收购废旧塑料,而是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购进,则可以取得一定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增值税负。于是,2002年1月,该公司决策层决定不再自己收购,而是向物资回收部门购买,每吨价格2 400元,假设其他数据不变。这样可以根据物资回收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 400*500*10%=120 000(元)
该公司每月应纳增值税=150*17%-12-4=9.5(万元)
每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5*10%=0.95(万元)
增值税税负率=9.5/150=6.3%
与自行收购相比,每月节省增值税及附加=21.5+2.15-9.5-0.95=13.2(万元)
增值税税负率也大幅下降,从14.3%下降到6.3%。
但是,向回收公司购买,虽然每月可少缴税费13.2万元,但是由于每吨购买价格从2 000元提高到2 400元,购买500吨废旧塑料多支付价款:
(2 400-2 000)*500=200 000(元)
每月利润反而下降=20-13.2=6.8(万元)
该公司在获得进项税额抵扣的同时,原材料的价格也大大增加,而且原材料价格增加的幅度超过进项税额增加的幅度。税负虽然降低了,但公司的利润反而下降了。该筹划只考虑了公司的税收利益,而未考虑公司的非税利益,走进了税收筹划的误区。如何才能既降低税负,又降低原材料成本呢?
[有效筹划] 若该公司将收购废旧塑料的部门设立为一个废旧塑料回收公司,那么不仅回收公司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该公司仍可根据回收公司开具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这样该公司遇到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2002年4月,公司实施了上述方案,自设的废旧塑料回收公司收购时,每吨价格2 000元,然后以每吨2 400元价格销售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每月可抵扣购进废旧塑料进项税额12万元,而购进价格增加20万元由其设立的废旧塑料回收公司赚取,对公司集团而言,并不受影响,与自行收购相比,增值税及附加减少13.2万元,集团利润总额也相应增加13.2万元,集团净利润将增加13.2*(1-33%)=8.844万元。
经过调查和分析,设立回收公司增加的成本基本上是固定成本,比之节省的税收来说只是个小数目,而且随着该公司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的筹划利益会越来越大。该筹划不仅考虑了增值税,也考虑了其他税费;不仅考虑了税收利益,也考虑了非税利益;不仅考虑了单个公司利益,也考虑了公司集团整体利益,能有效实现税收筹划目标。
作者:贺飞跃 文章来源: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