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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校财局管”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2010年来,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茶陵县对全县38所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实行“校财局管”,采取九项措施,有效增强义务教育经费调控能力。截止2011年4月,有效节约教育经费200余万元。
  
  一、加强账户管理。在县教育局成立“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各学校撤销原预设账户,余额转存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银行账户。学校的所有资金纳入核算中心管理,通过统一开设的账户存储、支付和结算。
  
  二、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编制制度,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以收定支,合理安排,清晰反映学校所有的收支项目。核算中心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结合财力实际,对学校的预算编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加强收入管理。各学校的教育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隐瞒、截留、挪用和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帐外涨”。
  
  四、加强支出管理。各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严格办理各项支出并履行完整的手续,严格项目支出,学校大型建设、修缮、绿化及专项设备购置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报教育局审批后,统一招标采购,由核算中心直接支付,严禁擅自上项目,超预算开支。各项代收费、往来款等其他资金由核算中心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实行转账支付。
  
  五、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各学校的财产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由单位负责管理,各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表、卡、物相符合,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与修缮。报账会计定期与核算中心相核对,确保学校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六、加强债务管理。各学校债权债务主体责任不变。对现有债务实行台账管理,加强监督和控制。化债资金专款专用,集中支付,债务情况实行年审年报制度,严控新债,不得擅自举债,特殊情况确需借款,需明确偿债措施并报教育局审批。
  
  七、加强票据管理。核算中心对票据实行统管,严格登记制度。报账会计负责本单位票据的领取、保管、核销工作,收费实行“票款”分离的原则,所收款项在两日内汇缴核算中心账户。
  
  八、加强备用金管理。各学校采用备用金报账制度。备用金采用“一次性拨付、凭单报销、及时补充”的办法,备用金的数额由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师生人数的多少、经济业务量的大小、离县城距离的远近及现金的有关管理规定而定,备用金由报账会计办理手续借支,并妥善保管,主要用于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日常办公必须的小额零星支出等费用。
  
  九、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各学校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管理好会计档案资料,会计凭证由核算中心审核记账后及时退给学校装订、归档和保管,会计报表、会计账薄由各学校分别于固定时间到核算中心领取归档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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