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财务管理的传统观点,财务管理主要框架中有四大板块,分别是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管理、分配管理。其中将投资管理作为重点章节是由于其计算量大、过程繁琐、概念原理众多显得地位特殊,而投资管理中的基石是对投资现金流量的确定。此外,作为一项很重要的决策,固定资产更新从战略上讲具有长远的意义。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拥有量已形成不小的规模,但技术水平很低,老固定资产多,质量差,效率低,固定资产更新决策需要相应地改进,使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但是在一些比较权威的教材中对于一些基本的概念和处理方式存在差异。由于每种教材分析既定的假设前提有所不同,也导致理解上存在偏差。一些处理存在疑点,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投资者混淆投资决策的判断原则。下面以比较通用的注会教材和中级教材为例加以说明。
一、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中现金流量确定的疑点
为便于比较两种处理方式的不同,分别以两个例子加以说明。例1是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试题,来自注会教材(以下简称注会)。
【例1】某企业打算变卖一套尚可使用5年的旧固定资产,另购置一套新固定资产来替换它。取得新固定资产的投资额为180 000元,旧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为95 000元,其变价净收入为80 000元,到第5年末新固定资产与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届时的预计净残值相等。新、旧固定资产的替换将在当年内完成(即更新固定资产的建设期为零)。使用新固定资产可使企业在第1年增加营业收入50 000元,增加经营成本25 000元;从第2~5年内每年增加营业收入60 000元,增加经营成本30 000元。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估算该更新固定资产项目的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差量净现金流量(ΔNCFt)。①该企业所在行业基准折现率8%;②该企业所在行业基准折现率12%。
解答:更新固定资产比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增加的投资额=新固定资产的投资-旧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180 000
-80 000=10 0000(元);
运营期第1~5每年因更新改造而增加的折旧=10 0000
÷5=20 000(元);
运营期第1年不包括财务费用的总成本费用的变动额=该年增加的经营成本 该年增加的折旧=25 000 20 000=45 000(元);
运营期第2~5年每年不包括财务费用的总成本费用的变动额=30 000 20 000=50 000(元)。
因旧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发生的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为:
旧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变价净收入=95 000-80 000=15 000(元);
因旧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而抵减的所得税额=15 000×25%=3 750(元);
运营期第1年息税前利润的变动额=50 000-45 000=5 000(元);
运营期第2~5年每年息税前利润的变动额=60 000
-50 000=10 000(元)。
建设期差量净现金流量为:
ΔNCF0=-(180 000-80 000)=-10 0000(元)。
运营期差量净现金流量为:
ΔNCF1=5000×(1-25%) 20 000 3 750=27 500(元)
ΔNCF2~5=10 000×(1-25%) 20 000=27 500(元)
其中:
(1)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净损失(净收益)减税(纳税),在没有建设期时发生在第一年年末;
(2)“运营期第一年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中,“该年因更新改造增加的息税前利润”中不应包括“旧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发生的净损失”;
(3)因旧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发生净损失而抵减的所得税额=旧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4)旧固定资产的年折旧不是按其原账面价值确定的,而是按更新改造当时旧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扣除,假定可继续使用若干年后的预计净残值,再除以预计可继续使用年限计算出来的。
旧固定资产的年折旧=(旧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旧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尚可使用年限。
【例2 】某公司正考虑用一台效率更高的新机器取代现有的旧机器。旧机器的账面净值为10万元,市场价值为6万元;预计尚可使用4年,预计4年后净残值为0;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尚有4年,税法规定无残值。购买和安装新机器需要50万元,预计可以使用5年,预计清理净残值为2万元。按税法规定可分4年折旧,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法定残值为原值的1/10。使用该机器每年可以节约付现成本16万元。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该项目在任何一年出现亏损,公司将会得到按亏损额的25%计算的所得税抵免。假设公司的必要报酬率为10%,问公司作何决策(如表1、表2所示)。
其中:
(1)旧固定资产变现对所得税的影响即变现损失减税或变现收益纳税(抵税相当于是按照税法规定来减税);
初始现金流量=-[旧固定资产变现价值 (税法账面价值-变现价值)×税率]
(2)折旧与折旧抵税的计算(一律按照税法规定来做),按照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即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净残值等数据计算各年的折旧额,折旧抵税的计算也按照税法折旧计算;
(3)残值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包括两部分,实际残值收入、实际残值收入与税法账面价值不一致对所得税的影响。
残值相关现金流量=实际残值收入 (税法账面价值-实际残值)×税率
根据两道例题可以看出,两种教材的处理方式有一些处理差异,但是都没有给予完整合理的解释。
(一)旧固定资产变现的处理
固定资产更新决策中如使用新固定资产替代旧固定资产,旧固定资产需要变卖,当变现净收入与其账面价值不等时,则会产生变现损失抵税或变现收益纳税的问题。在两种教材中,关于抵税和纳税在何时处理是不相同的。
中级中,旧固定资产变现损失抵税或变现收益纳税发生的时点,分为两种情况:项目存在建设期时,发生在建设期期末(NCF S);不存在建设期则发生在经营期第 1年年末(NCF1)。
注会中现金流量产生的时间也会比中级中的现金流量提前1年,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两者的现值必然存在差异。
根据实务中对所得税的处理习惯,应本着当期发生当期收益的当期处理原则,将旧固定资产变现损失抵税或收益纳税的相关现金流量放在旧固定资产变卖当期期末考虑。当不存在建设期时,应按中级的处理方法将纳税影响放在第 1年年末考虑,当存在建设期时,应计入旧固定资产变现当年的年末的现金流量。
(二)新旧固定资产残值的处理
当固定资产报废时,会计净残值可能与税法净残值存在差异,这也会对所得税产生影响。注会中需要考虑净残值差异所引起的现金流量,而在中级上并未涉及,就分析问题的全面性而言,中级是存在缺陷的。因此为保证现金流量分析体系的完整性,应在中级中补充相关内容。如果中级为使问题简化,不考虑这一点,则应在基本假设中加入会计残值与税法残值相等的假设。
(三)新旧固定资产关于折旧的处理
中级中假设经营期与折旧年限相同,固定资产不存在提前或延迟报废的情况。而注会需要考虑固定资产提前报废对所得税的影响,并且注会中无论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的选择均按税法规定进行处理。存在所得税的情况下,折旧的抵税数额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如果按会计方法处理折旧,在计算所得税时还必须进行复杂的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折旧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应采用注会的观点,即凡是涉及到折旧问题,均应按税法规定处理(详见表3)。
二、固定资产合理更新时间确定的疑点
在注会教材中,对于投资寿命期相等时采用差额分析法,对于投资寿命期不等时则采用平均年成本法;而对于何时更新的时机最佳也是通过确定年平均成本最低的时刻即经济寿命来确定。然而对于为何这样确定及其具体更新的时间时刻并未作出解释。而在实务中固定资产更新的决策要区分很多种情况,随着环境的变化而相应采取不同的更新方法才更科学,可以根据技术经济学的方法进行分类。
(一)同型固定资产更新
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重复更换同一型号的固定资产,称为同型固定资产更新,这类固定资产叫原物更换型固定资产。这种更新的最佳时机完全取决于该种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当固定资产达到经济寿命时,就应用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去更换,以保证使用期内的每一年都以最低的年均费用使用固定资产。
一般来说,随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增加,其年均资产成本逐渐减少,而年均劣势成本却逐渐增加,因此,到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应予更新。固定资产经济寿命的直观意义应是从其开始使用,到经济上最有利的更新固定资产使之恢复到初始状态时刻的使用时间。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应是从固定资产开始使用,到更新固定资产恢复到初始状态所追加的年均资产成本被年均劣成本抵销时的使用时间。
然而在一般的财务管理教材中,都将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定义为固定资产年均成本最低的使用年限。这个方法暗含的前提是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与其年均成本有很强的相关度。但是教材中基本没有涉及到这个假设是否成立,即没有相应的过程解释。
事实上,通过数学的推导可以得出: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即固定资产年均成本最低的时刻,与更新固定资产恢复到初始状态追加的年均资产成本和年均劣势成本相抵销的时刻是一致的。
假设在考虑资本成本和残值变动因素情况下,假设劣势成本随时间连续变化,残值也随时间变化,且在连续无限期计息的情形下考虑资本成本,经过微分方程的推导可得出(具体过程略):
其中,I:固定资产原值;S:残值;T:使用时间;K:资本成本;gt:t 时刻发生劣势成本。
等式左边:更新固定资产追加的年均资产成本恰好等于等式右边的年均劣势成本,即得固定资产年均成本最低的时刻,与更新固定资产追加的年均资产成本和年均劣势成本相抵销的时刻是一致的。所以,这样才能证明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即为年均成本的最低值的时刻。
(二)服务期一定情况下的固定资产更新时期安排
在企业生产中,有时需要固定资产服务的年限是一定的,这个年限大于正在使用固定资产的剩余寿命,而又小于现有固定资产和更新固定资产的寿命之和。此时,确定合理更新时机的依据是:在既定的固定资产需要服务期限内,两固定资产的总使用成本最低的那一年即为合理更新期。
(三)寿命期内出现新固定资产情况下的更新方法
在技术不断进步的条件下,由于第二种无形磨损的作用,很可能在固定资产运行成本尚未升高到用原形固定资产替代之前,就已出现工作效率更高和经济效果更好的固定资产。这时,就要比较在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和购置新固定资产这两种方案中,哪一种方案在经济上更为有利。在有新型固定资产出现的情况下,常用的固定资产更新决策方法有年费用比较法。
年费用比较法是从原有旧固定资产的现状出发,分析计算旧固定资产再使用一年的总费用和与被选新固定资产在其预计的经济寿命内的年均总费用,并进行比较,根据年费用最小原则,决定是否应该更新固定资产。
此外,固定资产更新决策还涉及到更新方案的选择。如:不同固定资产、租赁与购买的更新以及自制与外购等多种更新方案的选择。这些在注会和中级中均未涉及,基于全面性的考虑应该有所提及,这样才能保持教材的权威性、完整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