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向群
近年来,部分事业单位的资金进出业务频繁、数额逐渐增大,但是,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措施却没有相应跟上,存在资金丢失短缺和被挤占挪用等方面的问题和隐患;一些事业单位库存现金超限额,甚至高达十几万元;经济往来中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现金收入不存入单位银行账户,却存入个人账户,形成“公款私存”;还有一些单位记账不及时,对多笔经济业务一个月才记一次现金日记账,长期借款只用一张借款便条抵顶现金;一些单位货币资金支出的批准权限不明确或存在越权审批行为,以及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等问题比较普遍。
造成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事业单位内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是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国家有关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很好地执行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货币资金管理松懈。少数事业单位甚至有意违反制度,通过多头开户等手段,以达到挤占、截留财政收入,挪用专项资金,逃避财政监督的目的。
2.事业单位收入来源逐渐扩大,部分收入“体外循环”。目前一些准公益、经营性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以外,为增加事业收入,拓宽收入渠道,利用自身技术、资金、资源等条件创办经济实体;有些事业单位所属的经济实体规模已经大大超过了事业单位本身,甚至在经济实体上又建立了许多小公司。但这些事业单位往往只将本级财务纳入财政、银行监管范围,而将所属经济实体的资金运行情况隐瞒不报,造成这部分资金在体外循环。
3.财会人员财经法纪观念淡薄。部分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对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制度学习不够,业务水平不高,对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些财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随意性大。
4.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存在缺陷和对现金管理的弱化。金融机构节假日不办理对公转账结算业务,致使经营性事业单位无法在节假日通过转账结算,只得使用现金交易。金融机构注重发展客户,轻视制度约束,为了争夺长期客户,占领市场份额,往往将放松现金管理作为做好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对大额现金支付的监控采用手工操作方式,尚未建立大额现金支付数据库和实时监测系统,很难掌握开户单位大额现金支取情况。
5.有关管理部门对货币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尚未完全形成整体合力。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在货币资金管理工作中尚未完全做到密切配合和信息的横向交流,没有有效发挥整体合力优势。各金融机构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相互之间也缺乏管理信息的积极沟通。
针对事业单位资金来源既有财政拨款又有收费收入及经营收入等多渠道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四方面的措施,加强事业单位货币资金的管理,堵塞漏洞,以保证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1.事业单位应健全并贯彻实施货币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应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单位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遵守财经法规的自觉性,重视货币资金管理,防止由于货币资金管理不善而埋下的隐患。
(2)财务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做好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出纳人员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现金日记账余额与保管的现金核对相符,并经常与会计核对账目,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直接用于事业单位的支出。对借出的现金,要及时进行结算报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结算报销的要登记入账,避免大量白条顶库问题的发生。
(3)对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按照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特别是要对资金管理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实施稽核,并组织定期、不定期或突击式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4)对单位下属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将所有下属机构,包括基建、工会、食堂、协会、所属实体的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单位的财务机构管理。对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此外,要将定期存款利息收入纳入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范围,定期与银行核对余额。
2.金融机构应进一步规范并促进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长效管理
(1)建立银行账户自查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自查工作负责。要通过对银行开户情况全面彻底的清查,找出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规范管理。通过自查清理,摸清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的基本情况,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2)严格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撤消、合并、审批等制度。事业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写出申请,经财政审核同意,人民银行审批,金融机构方能给予开设银行账户。未按规定设立的银行账户要一律取消,能够归并的银行账户一律归并。杜绝因账户开设过多,发生转移、挪用专项资金,逃避财政监督等问题。
(3)实施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台账管理制度,建立起一种长期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台账,记载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信息,从而较完整地掌握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充分发挥有效监督管理职能。
(4)引入先进手段,加强银行实时监控?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着力解决监管手段落后,监管信息滞后的问题,开发相应计算机管理软件,建立和完善区域性大额现金支付备案实时监测系统,实现单位与银行支付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的联网;严格执行对大额提现的审批、记录和备案制度。同时,应充分运用先进网络科技手段,促进管理信息的横向交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互通信息,实现多层次监督管理的有机结合。
3.有关管理部门应形成监督合力,对单位银行账户开展年度检查,规范账户管理
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把银行账户管理作为对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无论是开展日常财务监督还是专项重点检查,都要把事业单位开设、使用银行账户情况纳入检查的范围,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的非工资性现金支出,对现金流量进行有效监督。对不认真自查自纠、隐瞒账户、私设账户、公款私存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问题,严格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单位应重视培养具有一定素质的财会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招聘会计人员时,应全面审查应聘人员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历,将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安排在财会岗位上。同时,要重视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具有一定素质的财会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的好坏,决定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的效果。
(作者单位:杭州财税会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