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财务管理论文 > 会计处职责和职位分类

会计处职责和职位分类

根据陕办发[2000]77号文件印发的陕西省财政厅“三定”方案,会计处主要职责是:
1、管理全省会计工作,了解、检查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并制定完善会计工作措施。
2、宣传贯彻国家会计法和规章、制度;拟订、补充、完善本省会计管理规定和制度实施办法;审查各地(市)、部门拟订的会计规章和办法。
3、管理和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对高级会计专业职务评审、考核工作。
4、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表彰、奖励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会计人员。
5、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发放、年检工作;制定全省会计人员培训规划,管理全省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6、制定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电算化工作;组织管理全省会计信息工作。
7、负责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会计委派制度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市)和有关部门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开展。
8、对全省贯彻落实《会计法》,违反会计法令、法规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9、办理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
处长在主管厅长的领导下负责会计处全面工作。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教育和引导全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管理职责。
2、组织建立健全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带头遵守执行。并督促检查全处同志贯彻执行情况。
3、坚持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科学的会计管理方法。及时总结地市、部门会计管理经验,指导基层做好会计管理工作。
4、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全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负责抓好全处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6、抓好全处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持处长办公会议,合理调整处内人员工作岗位。
7、做好处内工作人员的后续教育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全处同志业务素质。
8、负责协调本处与厅内有关处室的关系。积极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副 处 长
副处长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搞好本处的各项工作。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协助处长教育和引导全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管理职责。
2、做好处长授权(分工)内各项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协助处长建立健全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并带头执行。督促检查处内同志贯彻执行情况。
4、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协助处长抓好全处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5、协助处长处理好内、外部工作关系。
6、承办处长授权、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 研 员
在处长、副处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2、协助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进行会计管理调研,不断总结会计管理工作经验、教训,做好处长的参谋和助手。
3、带头执行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并及时向处长、副处长反馈有关情况。
4、协助处长、副处长做好处内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风范。
5、做好处长、副处长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 合 管 理
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处综合管理工作。
1、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2、熟悉掌握全处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内部人员职责分工,工作纪律及要求。
3、定期提出全处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4、定期检查督促处内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分管处长、副处长反映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全处工作。
5、负责召集全处大会、处长办公会,并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
6、负责督办处理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
7、负责处内公文的收发、传递和定期归档等工作。
8、负责具体组织处内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
9、负责日常后勤管理和外来接待工作。
10、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法规制度管理
在分管处长领导下,负责会计法规制度管理工作。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内容。
2、认真做好全省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的宣传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
3、具体负责《会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坚持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反映会计法规制度、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5、具体指导全省新准则、新制度的执行工作。
6、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工作管理
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会计工作管理。
1、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内容。
2、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推动全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负责会计工作“评优表先”。
3、审查、批复代理记账机构和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负责全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全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制定本省会计电算化培训规划,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评审和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工作。
5、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人员管理
在分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管理工作。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管理办法、考务规则、考前培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省各地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并具体负责中、省驻西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5、负责会计人员普查和信息管理工作。
6、负责处理会计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并做好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评审办法。
7、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制定有关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
8、负责会计人员荣誉证颁发、“评优表先”及组织开展一些有益活动。
9、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在分管处长领导下,负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工作。
1、熟悉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熟练掌握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2、按照全国统一安排,负责拟定全省年度考试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3、根据全国统一规定,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会计考试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4、负责具体组织安排省级会计考试工作和全省考试用书发行工作。
5、负责做好全省会计考试试卷的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工作及保密工作。
6、负责具体组织全省会计考试的阅卷工作。
7、负责做好会计考试成绩公布和查询工作。
8、负责做好全省年度会计考试总结、考评工作。
9、负责建立和保管会计考试档案(包括重要的文件、资料、报名册、成绩册、软盘等)。
10、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