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吉悦①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3-0743(2003)08-0044-01
1 存在的问题
1.1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范围过大,容易给投资者、债权人造成误解 《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是,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费、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中,包括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不可随意计入的预付购货款等。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不断发展,医院经营模式、筹资渠道都出现了新的变化,政府投资、补贴的现象在各地都有逐渐减少的趋势,争取银行贷款、寻求社会各方面投资成了目前各地医院较普遍的筹资方式。由于医院会计中规定的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与企业不同,给社会各方面报表使用者带来了很多不便,他们常常对较大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提出诸多疑问,增加了医院在各方面争取资金的难度。
1.2 在采购活动中,由于常有赊购、预付款交叉现象发生,给医院会计处理、与销货方对账等工作带来麻烦 如,在医院“应付账款”中有某单位赊购款项3 000元,厂家对医院再次购货要求预付货款9 000元,按《制度》规定作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单位 9 000
贷:银行存款 9 000
由于与该单位经常发生的是赊购业务,当拿到该笔货物及预付货款收据后,常常仍做赊购业务处理,即:
借:库存物资—××材料 9 000
贷:应付账款—××单位 9 000
这给医院资金管理、对账等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
2 改进意见
建议国家在修改《制度》时,增加“预付款”科目,使医院会计报表的使用更加方便社会各方面的需要,为医院提供更好的发展氛围。在新《制度》出台前,硬性规定各地医疗机构预付款项记入“应付账款”借方,因厂家破产、撤销等原因确实不能收回所购货物的,再将原预付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通过科目的上述调整,使报表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医院财务状况,使会计核算更加科学、有序,更好地为医院决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