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部队工资改革对提高和凝聚部队团结力和战斗力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笔者就如何正确对待部队工资制度改革这一摆在部队每一名官兵面前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作一探讨。
2006年7月,中央军委作出了对部队工资改革的重大决定,这个决定打破了部队以往的工资结构,部队的工资有了大幅度的提升,高出国家公务人员工资的20%,使部队人员工资待遇略优于地方工作人员,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对部队现役人员的关心和厚爱。此举对振奋军心,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增强部队的团结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很重要作用。通过部队工资制度改革,官兵拥有了较高的工资待遇后,生活观念、价值取向等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笔者认为,应该把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教育作为当前部队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广大官兵深刻领会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关怀,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生活观很有必要。
一、深刻认识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对全体官兵的关心和厚爱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应当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但只是处于较低的小康水平,国家在经济和基础建设上需要投资的地方很多。在这样的形势下,党中央、中央军委做出改革部队工资制度、提高军人待遇的重大决定,且在进行部队工资改革过程中,胡锦涛主席亲自决策,专门听取情况汇报,明确指示要抓紧把这件大事办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对全部官兵的深切关心和厚爱,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深刻认识到部队工资制度改革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治军理念
本次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是在1993年对原有部队工资结构进行较大调整后形成的体系基础上的改革。1996年部队增加了官兵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1999年提高了军人职业津贴;2000年至2003年连续四次调整了部队人员的基本工资补贴。与此同时,还相继建立了奖励工资等制度,提高了基层部队官兵的岗位津贴,规范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办法。这些制度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官兵的积极性。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部队人员工资与一些较发达地区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给部队的稳定和官兵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党中央、中央军委做出对部队工资制度改革的决定,提高军队待遇,体现了军人在和平年代的劳动价值,反映了国家对军人社会价值的认同,对稳定军心、激发官兵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有着积极向上的作用。
此次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既包括全军所有在职干部和士兵,也包括离退休干部和其他人员,涉及面广,关注程度高。在调整基本工资结构的同时,相应提高了在职干部、士官工资标准、适当提高义务兵、供给制学员的津贴标准、适当提高无工作随军家属,随军遗属的生活补助费和部队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从总体情况来看,像一名中校五档的警官,他的警衔工资是820元,而一名三级二档的士官,他的警衔工资是810元,他们之间的基本补贴也相差不大;义务兵津贴也由2003年的90元增长到现在的200元。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特点来看,着重突出了侧重于基层岗位、职务高低和贡献大小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本次工资制度改革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保证了包括全体军人及军属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成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部队建设的高度重视,适应了社会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的需要。
当前,面对工资制度改革,部队待遇呈现出日渐较好的形势,但仍有小部分官兵埋怨工资涨幅较低,军官和战士之间待遇差别过大。笔者认为,作为一名新时期的革命军人,在利益面前,应该把部队的荣誉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衡量工作的标准用金钱观来体现;要从自身的工作环境、工作责职、肩负的重任为出发点来比较。要比就比在部队的贡献大小。因此,笔者希望全体官兵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此次工资制度改革。
(一)要充分认识到在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步伐中,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高于军人的个人利益,工资待遇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改善,要克服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要确立正确的参照系和对比法,不能只看经济发达地区和部分少数高收入人群,而是要看到我们国家现在还是低水平的小康、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要看到全国人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包括一些公务员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不能盲目进行攀比。
(二)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军人的奉献精神。作为军人,我们既要满足于物质的现状,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不可能成为改革建设成果的第一受益者,不可能成为最先富裕的那一部分人。因此,这就要求全体官兵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以革命军人宽广的胸怀、崇高的境界,自觉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大力弘扬牺牲和奉献的精神,永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坚决反对个人利益至上,金钱至上的错误思想,坚决抵制享受主义、金钱主义的侵蚀,正确对待本次工资制度改革。
(三)全体官兵要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掌握过硬的消防业务本领。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始终战斗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坚持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消防官兵的足迹,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消防官兵的身影。以群众满意为奋斗目标、以群众呼声作为行动准则,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