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其和国会计法》,2006年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及2008年新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而成。
财务课定员编制4人,财务襄理兼财务会计,稽核会计,出纳。具体分工如下
财务经理:主持财务部门全面工作;会计凭证终审。
财务襄理:兼职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会计凭证复核。
财务会计: 1. 全盘帐务的电算化核算,对外财务报表;
2. 成本核算;
3. 增值税电子化申报;
4. 企业所得税的电子化申报;
5. 出口退税电子化申报;
6. 发票管理;
7. 财物盘点工作;
8. 工商年检工作。
稽核会计: 1. 制作传票,对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进行初审工作;
2. 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比价的监督及价格审核;
3. 复核采购核对的付款资料和业务核对的收款资料;
4. 仓库稽核;
5. 统计报表;
出 纳: 1. 货币资金结算;
2. 外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