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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

摘 要:当今世界,以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为基础的生物经济正在成为继信息经济之后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尽管我国在发展生物经济方面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广阔的市场需求等优势,但资金、技术、人才、法律等因素也在制约着我国生物经济的发展。本文针对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制约因素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分析,研究探讨我国在生物经济发展过程中应采取哪些对策措施促进其发展。

关键词: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产业;生物经济;制约因素;对策

  一、生物经济内涵
  “生物经济”的概念最初是由美国学者斯坦?戴维斯和克里斯托弗?迈耶于2000年5月在《时代周刊》杂志上正式提出的,但他们并未给它一个确切的含义。我国上海的《经济展望》杂志也几乎同时提出了“生物经济”这一新的名词。在此之前,美国学者理查德·奥利弗提出,生物技术的崛起可能在未来几年内把网络经济从衰落中挽救出来,从而形成一个以往任何时代的增长速率都无法比拟的发展阶段,他把这一阶段称为“生物物质时代”。
  2001年初,中国学者张田勘提出了与“生物经济”相近的“基因经济”概念,认为“基因经济与生物经济大致相同”,“凡涉及生物的经济都可以称为生物经济,只有涉及DNA的经济才算是基因经济”[1]。2002年初,中国农业大学邓心安教授首次正式给出了“生物经济”定义,认为“生物经济是一个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相对应的经济形态,是以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为基础的、建立在生物技术产品和产业之上的经济”[2]。2002年4月,青年学者封展旗将生物经济理解为,生物经济是知识经济的成长和充分发展阶段,信息经济只是知识经济的萌芽和初步发展阶段,也就是把生物经济当作了知识经济的一部分。2003年11月,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王宏广认为生物经济是建立在生物资源、生物技术基础之上,以生物技术产品的生产、分配、使用为基础的经济。
  综合上述国内外各界人士对生物经济涵义的解释,笔者认为,生物经济是指建立在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基础之上,对生物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及利用,以生产生物技术产品或提供服务,从而满足人类对健康、农业生产、食品加工、可再生资源或环保等方面需求,并形成具有相应规模的生物产业的经济,它是一个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相对应的新的经济形态。
  二、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分析
  我国发展生物经济,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广阔的市场需求及一定的产业基础等优势。首先,我国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多民族国家,有着其他国家少有的丰富的人类遗传资源,目前,我国已收集了与重大疾病相关的3000多个家系人类遗传资源。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具有良好的多样性,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拥有动植物、微生物约26万种,其中植物3万种、动物20万种、微生物3万种。我国建立了全球保有量最大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收集农作物种质资源32万份,位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1万种中药材资源已成为全球各国寻求新药最抢手的生物资源。我国所有这些生物资源都为发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其次,广阔的市场需求为我国发展生物经济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我国13亿人口每天有1.3亿人在吃药,近5亿人在吃保健品,20亿亩耕地需要新的农作物品种,是世界上最大的生物技术产品消费市场之一。同时,我国在能源、环保及改造传统老工业等领域也展现出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再次,我国发展生物经济已经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以生物制药行业为例,其工业总产值从2002年的178.02亿元上升至2007年的520.40亿元,升值幅度达192.3%。
  尽管我国发展生物经济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生物产业发展在研发、产业化等方面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影响了生物经济的发展。
  (一)资金投入不足
  以国家自然基金,863、973,国家攻关项目等为代表,国内生物产业(尤其是上游基础研究方面)仍以政府投资为主,资金不足制约了产业的良性循环,造成很多科研项目做到一半即告夭折,项目的产业化无法实现。另外,国家还没有针对生物产业而专门设立生物产业发展基金。与同为高新技术行业的电子信息产业相比,国家对生物产业的支持力度较弱。
  (二)我国生物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技术创新主体本末倒置,政府及其研究和开发机构成了创新的主体,由政府直接组织科技规则、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直接管理科研机构,对科研机构的人力、经费、物质等由政府按计划统一调配,而企业却扮演着次要的角色。企业的一些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完全是被动发生和取得的。改革开放之后,国家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逐步获得了自主权,但由于产权仍旧模糊,企业仍缺乏技术创新的动力,难以成为创新的主体。我国的这种长期缺乏创新的激励机制,造成对生物技术产业的投资相当大一部分还是花费在硬件建设上,而对前期研发的投入严重不足。
  (三)生物科技人力资源短缺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生物科技人才却十分缺乏,且人才外流情况十分严重。我国在改革开放三十年时间里,培养了十几万生物技术及相关人才(包括农、林、医学院校等在内),由于市场规律的作用,这些人才大多流向生物技术与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致使国内优秀人才短缺。另外,在一些地方由于对生物科技人才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一套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现有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与使用,以及外部人才的引进等工作因循守旧,缺乏创新和激励机制。这些都影响了我国生物科技人才的储备与稳定,挫伤了积极性和创造性,制约了生物科技的发展。
  (四)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薄弱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时间较短,在科技工作中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还相对较弱,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专门人员,对专利信息的运用不足,在科研管理中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还缺乏系统的策划和具体有效措施。这些因素造成我国对知识产权、专利制度的认识还十分薄弱。
  (五)国家生物安全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生物安全立法的法规级别较低,立法体系不够健全,评估机制、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等方面都不够完善,远不能适应我国面临的相当严峻的生物安全问题。就拿我国的生物安全监测和反应体系来说,通过2003年的SARS危机可以看出,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为薄弱[3]。生物国防已经成为未来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武器产生的破坏力和成本之比可能是常规武器的数千万倍。生物国防是防范公共卫生、农业、畜牧业突发事件的根本保证。生物国防对于完善国家的生物安全体系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基础研究是科学之本和技术之源,它的全面和健康发展不仅对于提升我国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推进我国生物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基础研究阶段的外溢性潜力最大,但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的基础研究最终显现出成果一般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这个阶段的研发风险最大,一般的投资渠道是不会选择这个阶段进行投资的,所以只有国家大幅度增加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预算,逐年提高基础科研投入占GDP的比例,才能加速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国家可以设立生物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生物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中心建设、基地建设等)和产业化项目。
  (二)加快技术创新主体的转变
  我国的技术创新主体应由政府转变为企业,即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投资主体、研究开发的主体、产业化的主体,从而加快科研体制改革的步伐。生物技术是基于多学科的综合技术,其产业发展必须融合科学的经营管理和营销策略。发展生物技术产业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有效地将科学与技术,科学与产业,产品与市场紧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引导、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研究开发机构、扩大研究开发投入,大力促进研究开发型和技术服务型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目前建立的生物企业大多是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其无论是在资金、规模、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国家要加大对其扶持力度,使其成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推进科技人才制度创新
  我国要不断深化科研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全面落实聘用制度,实行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岗位设置制度,以打破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实现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完善科研单位负责人任用制度,积极探索理事会决策制,逐步取消科研单位院所长的行政级别,对有条件的单位实施院所长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在落实科研机构自主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科研院所理事会制度;建立人才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用人单位自主选人、科技人才充分竞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支持科研人员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之间以及东、中、西部之间自由流动。
  (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环境
  生物科技产品开发成本高,而生产成本低。如果没有法律保护,开发新产品的公司难免会垮台。近年来,国内生物技术企业技术外流,人才流失带走技术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企业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采取切实的措施防止知识产权技术和人才外流。生物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过程中就要及早考虑专利的问题,尽可能将所有研发新技术都申请专利,还要考虑专利到期后怎样延长专利,以获得最大的收益。同时,国家立法、司法机构应当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与司法水平,坚决打击、严惩专利侵权行为,维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全社会都应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做到既不侵权也不被人侵权。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我国应遵循国际惯例和加入WTO后应承担的义务,尊重和保护国外的专利和知识产权,可以利用我国自身优势,通过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取得一批国外专利。
  (五)加强生物资源的有效管理
  我国要建立和健全国家生物资源的收集、整理、保藏与利用体系,其中包括细胞库、菌种库、毒种库、种质库等,并给予专项经费的支持,这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另外,我国应当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库,进一步加强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我国重要基因资源流入别国。同时,还可以集中全国的力量系统深入地开展与重要经济性状、遗传性疾病和生殖有关的功能基因的研究,合理地利用和开发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基因资源,使我国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与世界接轨,确保我国政府在国际野生动植物基因资源的互利交换与市场竞争中处于主导地位。
  (六)健全国家生物安全体系
  我国应尽快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体系,保障生物安全。我国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生物安全法规体系;加快建立生物安全评估机制;尽早建立生物安全问题的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建设与管理;及时做出生物国防产业规划等保障措施。另外,我国还应当建立生物技术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在维护生物安全的同时,使生物技术产品尽快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并顺利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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