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产品成本核算对象界定不清晰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这会影响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的评价,也就是企业资源投入与具体产品产出之间不匹配。”王仲兵表示。
上述问题或许只是企业在产品成本核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中的冰山一角,而且,此次新制度对上述问题都有了明确规定。
但是,企业在发展当中还会遇到更多的问题,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胡玉明看来,从更深层次的意义上说,新制度的这些规定给国内企业提供了一种长期行之有效的管理思路,即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围绕成本管理而展开,为成本管理服务。“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必须‘管算相结合’。”胡玉明告诉记者。
如果企业的产品成本核算 工作仅仅停留在核算层面,没有延伸到成本管理层面,那么,企业就没有办法充分地借助数据辅助管理或用数字说话。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就把原本还有些技术含量的管理问题,转化为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算术问题。
“显然,这并不是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目的。”胡玉明说,“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当然需要计算出产品成本,但是,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就是梳理企业业务流程的过程,成本数据的汇总、整理与分析,就是业务流程的分析,每个成本项目数据的背后都是业务流程。”“管算结合”路线的背后,是一种管理会计的理念。胡玉明表示,此次新颁布的《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对中国企业 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价值最重要的启发在于树立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成本管理思维。
成本是一种补偿价值,企业只有合理地核算产品成本,才能确定成本补偿的数额,从而才能确定其价值。
胡玉明认为,企业的成本得到补偿也就维护了价值,而创造价值的前提是成本得到合理补偿。更重要的是,企业借助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思维,“管算相结合”,使企业保持了低成本优势,并更具有竞争力,这样才能持续创造价值。
因此,新制度对企业创造价值和维护价值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期待进一步细则出台
目前看来,虽然新制度的实 施范围涵盖了国内大部分行业,但不同的行业内还能继续细分不同的企业类型。
大唐集团蔚县煤矿财务总监孔祥东认为,新制度要想真正扎实落地,还需要有进一步的细则出台。他告诉记者:“对于成本管理,每个企业都有其自身的方式方法,新制度对企业成本管理具有指导作用。不过,由于细则尚未出台,它并未能够反映行业的全貌。”孔祥东的观点得到专家们的支持。王仲兵表示,相关部门应该在该制度有效实施一定时期后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细化其中的内容。比如基于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成本计划、成本考核与成本分析制度的规定;企业信息化情况下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的制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