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系作者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座》所作序言
为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国家治理的需要,财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推进创新,规范管理。管理工作事关大局,基础工作关乎成败。加强财政管理与深化财税改革相辅相成。不加快改革,就无法从根本上实施有效的管理;不加强管理,也难以推进改革的有序进行和逐步深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深化财税改革的同时,要重点围绕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下大力气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财政部门负责国家预算资金的管理,必须要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内部控制,就是要为保障单位业务稳健高效运行,确保财务记录、财务报告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可靠、完整。通过制订制度、程序、流程和方法,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要认真识别评估业务及管理中的内外部风险,采取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授权控制、流程控制等手段,将风险控制在可承诺范围内。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是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建设,所有控制要在流程中解决,而不是事后解决。
加强内控建设既要积极也要稳妥,要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权衡风险与收益的关系,不能机械而影响业务开展。要定期做内控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