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财务管理体系,包括村民筹资筹劳制度、项目预算决算制度、项目自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二、专账管理。县乡村三级财务管理体系中每一级设立一名具有专业从业资格或者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担任管理人员。村级在集体账基础上单独进行登记账目,乡镇经管站站长和一名专业会计专门负责核算的日常管理,县领导组对专账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全程监管。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全程参与,严格监管。项目建设前,严格审核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工程预算表、项目申请表等基础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项目建设中,对项目第二阶段资料进行审核并备案,对工程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并定期对建设中的项目工程抽检进度。选出的村民监督小组同时也对工程进度、质量全程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对达标工程按合同拨付资金,对未达标工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返工或者停付资金。
稿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