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南宁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结合该市实际,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方面,将市、县(区)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另一方面,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往“横纵方向”进一步推进。
二是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市、县(区)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并不断完善公务卡结算改革制度,有效约束了预算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的行为,维护了财经纪律。
三是全面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市本级及县(区)安装动态监控系统并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增加预警监控范围,对预算单位申请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2013年,市本级集中支付资金91.57亿元,比核定计划101.07亿元减少9.5亿元,资金结存率9.4%。全年共拦截违规申请使用资金1.22万次,总金额7.13亿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稿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