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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财政四举措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

 近年来,晋城市在内外债统管、债务风险管控、债务偿还等方面作了些有益的探索,初步建立了良好的债务管理体系,地方政府性债务整体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

  一是夯实基础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每一笔债务严格对照债务合同、还款单据、会计凭证等基础资料据实填列,锁定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对于有新增债务的,债务单位必须提供债务项目的批复文件、债务合同等相关资料,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二是区分债务主体,落实偿债责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谁举债,谁偿还,并承担债务风险”的原则落实偿债责任。对政府部门、单位及融资平台公司因提供公共服务产生且无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财政承担直接偿债责任;对各项目单位因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而产生,且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财政部门督促其按计划、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三是制定还款计划,保障资金来源。对政府承担直接偿还责任的世界银行、开发银行贷款,其所需偿债本息全额打入财政预算;对政府承担担保责任的亚行煤层气贷款主要通过项目收入逐步化解,如单位不能如期偿还,财政部门则通过财政扣款等方式督促其还款。

  四是构建预警机制,强化风险监测。逐步建立监测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监测指标,设置警戒线,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凡债务率、偿债率中有一项指标超出上述警戒线的,原则上不得举借新债。

稿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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