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学校高校财务管理论文 > 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实施的背景

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三公”经费,因其资金使用的特殊性、敏感性,一直广为关注。在网络化、数字化日益发达的今天,信息的流动与传递更加便捷、更加迅速,各方对信息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财务数据的信息化成为常态,不但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基础信息,同时也产生了不同群体对财务信息的需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仅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主管部门对高校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措施。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不仅逐步成为社会公众特别是高校教职工、学生了解、监督高校管理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高校自身民主化理财的重要标志。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为主题,以杭州、绍兴两地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市民及企业为受访对象作了实地调查,且从质量特征综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质量,发现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质量实在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开内容不全面。《办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大部分高校都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并按规定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但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学校却没有公开“经费来源、年度预决算、财务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有部分学校公开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但“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情况”等项目却鲜有学校公开,可以说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很不全面。

(二)公开信息不真实。真实性是会计的生命。调查发现,当前高校普遍存在财务信息失真现象,究其缘由,一方面与高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本身的缺陷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与国内高校财务报告未经独立审计不无关系。如有的高校将大量早该报废的设备设施长期挂账,以满足教学评估规定指标,从而导致固定资产数据失真;又如,为增加财政拨款而虚增学生人数、科研支出不能反映实际业务等等。

(三)公开时间不及时。信息的价值性与时效性紧密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频率不足会影响信息的效用与价值。《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高等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然而,调查发现,很多高校在财务信息公开时间上严重滞后,甚至无法链接,显示“正在建设中”、“正在编制中”,信息更新速度缓慢,不能及时满足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四)公开形式不丰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但调查发现,目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载体稀少、方式单一,大多数高校将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唯一载体,没有普及到各个利益群体,对于那些上网受限或不习惯上网的群体而言,就失去了信息来源渠道。

(五)公开层次不清晰。《办法》第七条、八条、九条、十条这四条规定指出高校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从而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层次。可事实上,当前高校对《办法》中要求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都没有公开,更不要说依申请公开了;即便提出公开申请,也多以财务机密商业秘密等为理由加以拒绝。即使是高校自己的“亲人”——员工和学生,对本校的财务信息也知之甚少,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那些所谓的“外人”——考生家长、当地市民、企业界、兄弟院校就更是理所当然被拒之千里,列入信息公开的“黑名单”。因此,财务信息公开层次不清晰,也不科学。

三、解决对策

应加强高校信息公开激励机制的研究。可以考虑通过尝试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促进政、校、企深度合作等途径,激发高校公开信息的内在动力,促进高校自觉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监督要改变“不公开和公开一个样”、“早公开和迟公开一个样”的现状,引进国家、社会、内部“三位一体”的多角度监督体系,采用以国家监督和内部审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监督模式,将问效问责落到实处,促使高校完整、真实、及时、持续、有效地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高校财务部门与各学院及其他职能部门之间是通过经费的统筹安排、预算分配、投入使用而形成的,所以财务部门与各学院及职能部门的关系状况会影响到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益,所以协调力是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和任务。财务预算可以使高校的高层管理者全盘考虑高校整个价值链之间的相互关系,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便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避免由于责任不清造成相互推诿的事件发生。所以,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共同作用能将部门利益与工作绩效相结合,充分调动高校各部门独立或超额完成任务的积极性,促成目标一致,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从而确保高校长期目标的最终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S].2010.4.6.

[2]李平.教育问责视野下的信息不对称与高校信息披露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2009.7.

[3]梁勇.论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J].教育财会研究,2011.2.

作者:桑乐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