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免费论文 > 财会资讯 > 湖南娄星区四个明确抓好交通客货运输市场“营改增”

湖南娄星区四个明确抓好交通客货运输市场“营改增”

 为了完善税收征管,实现应收尽收,娄星区召开了交通客货运输市场营业税委托代征工作专题会议,四个明确抓好交通客货运输市场“营改增”工作。

  一是明确征管范围。该区从事社会营运的货运车辆和企业运输社会客运车辆(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湘运公司、公交公司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都纳入征管范围。

  二是明确征管责任。税务部门是交通客货运输市场“营改增”的责任主体,要充分了解“营改增”税收政策,主动与娄底市经开区对接,核准车辆归属地,防止税收漏征。

  三是明确征收标准。货运车辆每月100元/吨,核定载重量2.5吨及以下车辆免征;区内社会客运车辆每月20元/座,核定座位12座及以下车辆免征。征收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四是明确征管机制。委托区运管部门为“营改增”代征单位,同时建立以区政府办、区政府金融办、区财政、区国税、区交通局、区运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四次联席会议,每季度一次,通报工作进度,调研工作方法,协调工作矛盾。

稿源:财政部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