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重新界定财政供给类型。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结合机构设置、单位工作性质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对行政单位不再实行分类,全部划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对事业单位划分为财政全额供给、财政差额供给、财政定额供给和自收自支四种类型。
二是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需要、缩小部门预决算之间的差异、细化预算编制和三公经费公开的要求,全面提高部门公用经费定额供给标准,并细化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14个具体的经济分类项目。按照定员定额方式,并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和资产管理等因素,制定不同项目的分类分档供给标准。
三是重新核定专项工作经费。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开展的部门年度日常专项工作,其工作经费编入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专项活动,县财政不予安排相关经费。专项工作经费按照零基预算、一年一定、一事一定和绩效评价的方法进行核定;同时对以前年度一直延续下来且没有实际内容的专项工作经费、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的专项工作经费以及以业务费名义补助执法执纪财政定补单位人员经费等项目进行清理取消。
四是强化项目支出管理。各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的需要和财力状况据实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所有项目支出,都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编制到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文本、相关政策依据、测算过程及标准;各部门项目支出一经列入部门预算,县财政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项目跟踪问效。特别是建设类项目将在严格履行政府招投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相关程序的基础上,资金直接拨付至劳务和服务供应商。
五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所有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部门非税收入的支出安排实行分类管理。
六是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全口径预算编制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细化分项编制,形成完整的预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