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武县财政局郭用海
财政教育投入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办学条件,实现教育公平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教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们发现存在以下的问题:
其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漏洞隐患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各中小学校的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财会人员人手不够,加上学校从事教学的特殊性,使得学校对教育资金出现“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如:缺乏可行性分析、未根据实际情况做项目资金预算、盲目投入资金;很多项目资金预算未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专项项目资金与其他教育经费财务核算混在一起,统收统支;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合同、验收报告、项目效果报告等资料不全等等,都为专项资金的不合规使用提供了条件。各项目学校随意变更项目投资计划,增加投资额,导致建设资金留下缺口,影响项目建设效率;或者串用专项资金,用于购置校产、弥补经费等,形成名副其实的“专项资金不专用”。
其二、资金不足造成的投资体制弊端。由于学校建设项目分散,很多工程出现资金缺口,迫使很多学校靠集资或捐助来筹集建设资金,在资金管理上出现漏洞。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建设项目中既采取争取资金方式,又采取集资或募捐方式,将募集资金与学校日常经费混在一起管理,使得建设资金缺乏相互的制约和监督。据调查,很多项目由于没有经过财政评审程序,建设工程量和资金需求量不确定,部分人利用了建设项目“四位(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一体”投资体制的弊端,自行安排建设项目,使资金监管缺位。
其三、法制环境不甚健全,有法不依的现象仍然存在。我县在基本建设各个环节已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资金使用的规定,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招投标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理论上我们有了制约机制,但实际上这些法规的贯彻情况令人担忧。在目前的教育建设项目中,很多项目存在工程财政评审价低于审计结算价,造成资金存在缺口现象。
其四、有意拆分建设项目、化整为零逃避财政监管问题突出。很多学校在财政安排建设项目后,有意将整体项目拆分成若干小项目进入财政投资评审环节和财政政府采购环节,出现先动工、后评审、先安排资金、后评审的局面,使财政资金监管滞后。
为解决以上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如下举措: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的制度建设。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制订出相关的监管规章制度,根据新情况,提出新办法,不让腐败有可乘之机。二是实施阳光操作,使专项资金的使用透明化。对于重大基建项目,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程进展以及费用与政府预算是否一致,使监督日常化、突出化,进一步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三是完善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办法。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教育专项建设资金专账”,用款单位应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须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专项资金的安全可靠。四是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提高财政监督和审计的权威性。对使用专项资金的投资项目要积极探索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在处理和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时,要坚持原则,依法审计,一查到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