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在 2012 年4 月 1 日实施了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前提下,财政部以财政部令第 72 号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同时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 号)。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要求自 2013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施行。新会计准则和制度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本文仅从新疆公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角度,对新制度在资产管理与成本核算方面的衔接做一个探讨。
一、新制度在资产管理与核算方面的变化(一)配合政府相关政策,把已实施的、合理的一些做法和规定正式纳入到新制度中来配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完全按照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将固定资产分类做了相应调整,新的分类为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且必须符合使用年限超过 1 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但专用设备应在 1500 元以上这样一个标准。同时新制度对国有资产相关的各种处置收入作了明确的规定,净收入应全部上缴财政预算;对以固定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以评估价值入账,并相应调整“非流动资产基金”的相关科目。(二)创新的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的要求,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不计入支出,而是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这一改动,既满足了预算管理的要求,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反映的支出能够与预算管理和年终决算的收付实现制口径一致,又可以反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断被消耗的净值,符合事业单位“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提供会计数据支持。(三)突出强化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对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该种情况下资产的计量原则,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新疆公路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公路事业单位是交通事业单位的一个分支,是既具有社会公益性又具有生产建设性的事业单位,是传统体制下形成的由政府直接投资管理的具有社会属性的公共部门,是政府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行业既是一个服务行业,它的服务是要靠大量的、专业性强的机械设备来完成,尤其在新疆。这就决定了其资产构成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也存在不同于其他事业单位的一些做法。(一)新疆公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1、专业性强、部分资产利用率较低。公路养护本身就是专业性较高的行业,无论是对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的养护以及道路两边的绿化、隔离防护设施等,都有相配套的施工、检测设备。随着科技进步,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的机械设备进入到公路养护行业,这些设备专业性越来越强,在公路管理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是必不可少的,但相应的使用的频率却不是很高。为了确保这些设备在需要的时候能立即投入使用,日常保养是必不可少的,无形中加大了养护成本,对预算的执行也产生一定的影响。2、数量大、价值高,分类复杂。新疆地域广阔,公路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命脉,通车里程长、养护站点分散。为保证养护工作正常进行,就需要大量配置同类型机械,分布到全疆各养护站点,考虑到成本效益的缘故,各养护单位资源、设备共享的程度较低,除非遇到突发较大的灾害性破坏。新型的养护设备涉及到公路养护的方方面面,种类繁多,而且由于自动化水平高,都价值不菲,像冬季除雪设备基本都是原装进口,动辄几百万,管理起来也非常复杂。3、专业设备、新型设备更新换代频率较高。在高科技水平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各行各业的专业设备都在不停更新换代,公路养护设备也不例外。因为现在人们对出行的要求不再是能按时到达,而是要在“畅、洁、美、舒、安”的环境里享受旅程。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是以满足大众需求为目标而存在的,因此,为大众出行提供温馨、畅达的通行环境是公路养护单位的首要任务。(二)新疆公路事业单位现行的会计核算办法由于公路事业单位与其他事业单位相比固定资产特征明显,在会计核算上存在与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一些衔接不顺畅的地方,对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有较大的影响。因此,2006 年新疆财政厅分别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养护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养护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全疆公路养护单位自2007 年 1 月 1 日起全部执行该办法。会计核算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固定资产计提修购基金,以及计提的费率依据以及方法,这是有别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最重要的两点。1、采用权责发生制。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加强经济核算,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核算,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五款规定“搞好成本核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实现收入、支出的相互配比,显然收付实现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在公路养护单位会计核算办法中引入了权责发生制。正是由于公路养护事业有一定的生产属性,公路养护工作是通过一个个的工程项目的实施来完成的,从工程管理的角度来看,要保证工程的质量与效益,就必须开展成本核算。从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来看,既要保证取得社会效益,也要兼顾经济效益。也正是这样的原因,2006 年修改公路养护会计核算办法时引入了权责发生制。2、计提修购基金。成本核算是要在收入、成本相匹配的前提下进行,对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损耗是应该通过折旧而进入成本进行补偿的。由于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新疆公路养护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在不违反制度规定的前提下提出计提修购基金,使固定资产损耗能够均衡、合理的进入成本核算,符合成本管理的基本要求。否则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如此大量的专业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维护费用是逐年上升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进入养护工程成本,是不符合配比原则的。计提的修购基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减少资金使用的随意性,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避免重负购置,杜绝浪费。而且,成本费用的不确定性,会造成预算支出的不均衡,超支结余无法控制,无法保证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损害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出于对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的考虑,各会计年度均衡负担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费较好,2006 年修订公路养护单位会计核算办法时规定了对生产设备计提修购基金做法。
三、公路事业单位资产核算与新会计制度衔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养护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将停止使用。公路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种种特点,要在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中如何解决,这是新疆公路事业单位面临的大问题。1、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条要求事业单位“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是公路事业单位应该也必须要做的会计核算。但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虽然规定了可以引入权责发生制,但配套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没有同时出台,没有明确哪些行业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科目设置也没有明确表示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该如何设置与运用,因此即使各单位能进行成本核算,也将会产生各自不同的做法,在决算汇总时可能产生交叉或叠加,导致决算数据失去其准确性与科学性,无法达到预期目的。2、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 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按照一贯做法,在没有行业会计制度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新会计制度下公路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具有行业特色的会计制度,尚属于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只能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但新疆的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能取得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很少,如此一来修购基金就没有了来源,固定资产维修费既没有资金来源,也不能由各会计年度均衡负担了。而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费用预算指标很少,会导致预算执行的效果很差,不具备可比性。综上所述,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协商,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或许能尽快出台适合全国公路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或办法。自治区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上也可以进行实地调研,适当调整公路养护单位固定资产维修、维护的预算定额。只有预算指标合理了,才能更好地将预算执行下去。(作者单位:自治区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