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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常见问题

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要完成艰巨的水利建设任务,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建设资金事关大局。笔者结合近年来诸暨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各类稽察和审计情况,对公益性水利工程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探讨。

一、水利工程财务管理常见的问题

1.财务人员方面(1)工程财务人员配备不足。近年来,政府部门加大了对水利部门的投入,但财务人员的数量及质量并没有随着投入的增长而提升,尤其随着浙江省“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地方水利局一年就要开工好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水利基建项目,会计核算工作量大,由于财务人员配备不足,基层财务人员兼职已成常态,有时甚至需要一人同时兼顾几个或十几个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造成对工程会计核算不及时或不合理,不能为工程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会计信息。(2)工程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建设单位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仅仅能够进行简单的记账处理和各种报销工作,对工程的概预算知识和工程的基本概况缺乏了解,对于财务分析和成本控制、核算方面的管理相对缺失。一些水利工程财务人员为临时借用或兼职,有的甚至未经专业技术培训,无证上岗,这种现象在街道、乡镇一级的水利工程管理中较为严重。

2.会计核算方面(1)会计科目设置不科学。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账簿、使用会计科目,而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虽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会计科目,但未以单项工程设置明细科目,如只设置了“建安投资”一级科目,在“建安投资”下未按该项目的单项工程设置二级或三级科目,导致单项工程的成本无法核算或数据不准确。(2)会计核算不合理。工程进度款不及时结算或结算支付后,长期挂往来账,挂“预付账款”或“预付设备款”,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才列入“建安投资”或“设备投资”;或是“建安投资”按实付制原则记账,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以致账面不能全面、适时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有些是账务处理不严谨,如银行存款利息用于冲减“建设管理费”或作为“基建收入”“其他收入”“应交基建收入”直接作为“拨款收入”等。(3)会计核算与水利项目建设内容相分离。会计核算与工程实际相脱离,未按该项目批准的概算口径设置科目进行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与水利项目建设内容不一致,费用与支出不能对号入座,难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影响了工程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工程成本核算的管理和控制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且对今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也造成很大难度。

3.财务控制不健全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制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可操作性不强,甚至形同虚设。有些单位财务管理职责不明确,财务会计岗位责任不清、混岗现象严重,不能够形成可控的内部牵制。因建设单位执行内部控制不严,人为因素干扰大,易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

4.资金管理不规范(1)违反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工程的建设管理控制脱节,违规使用建设资金,主要表现在:不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使用建设资金,项目内单项工程建设超概算;挤占项目建设成本,多列建设成本或将与工程无关的支出在工程成本中列支;不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工程建设,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等等。(2)违反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在工程结算、工程款的支付等诸多环节上把关不严,违规办理工程款结算,主要表现在: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未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工程合同未签订,提前支付预付款;或是合同未约定,违约支付预付款;未取得施工单位的预付款保函而支付预付款;实际预付工程款超出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比例;未按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扣付预付工程款,或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扣回;工程价款结算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比例扣留等等。(3)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费控制不严一些工程未与当地政府签订政策处理包干使用协议,先行支付各类补偿补助费,或未按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支付。一些大中型水库工程的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的补偿标准和补偿范围的变化较大,除了有些政策性因素和不可预见的因素外,大多是由于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对概算总量控制不严,对移民安置规划的严肃性缺乏认识,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致使移民补偿概算调整随意,超概严重,资金难以有效调控。

5.地方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对于水利工程的专项资金,往往是先将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拨到建设单位,而市(县)级地方自筹资金却不能同比例落实到位。尤其是街道、乡镇一级的配套资金,能做到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的少之又少。由于工程建设资金不足,导致工期拖延、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完成,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和整体效益的正常发挥。

6.竣工财务决算手续滞后竣工决算得不到高度的重视, 普遍存在项目竣工决算滞后的问题, 极大影响了项目的交付使用、资产核算和后续管理无法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有些项目甚至根本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直接交付工程运行管理部门使用。这不仅给水利工程的效益分析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也影响了相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二、对策建议

水利工程建设是公益性为主的事业,以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体。工程财务管理中小的违规、失误都容易给国家造成比较大的损失。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针对目前公益性水利工程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如下:

1.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工程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在较大程度上就决定了工程财务管理的质量高低,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对提升水利工程财务管理的水平尤为重要。一是建设单位应结合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财务管理培训。工程财务人员在掌握财务会计知识的同时,还应当全面了解工程状况、建设流程,熟悉工程概预算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准确地设置账套,从而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核算。二是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加和提高对政策、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水平,提高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三是单位要通过制度约束加强廉政建设,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教育财务管理人员严以律己。四是财务人员要树立工作责任意识,把财务管理工作视为一种责任,这既是对工作负责也是保护自己。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基础上,还需制定一系列的规定、程序约束管理人员。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特点,制定出对应的可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注重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二是要以资金管理为抓手,建立资金使用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切实规范资金申请、拨付、使用、核算,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三是强化内控建设和和岗位制约,要从划分职责等内部控制的程序着手,并在岗位、机构设置上和工作程序中均要考虑相互牵制、相互制约,避免一人负责两种不相容的工作内容;四是要重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等制度,明确和细化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程序,规范财务科目分类,以保障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3.加强财务审批制度资金的支付管理是其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工程资金的每笔开支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审批范围予以核报。(1)工程款审批支付的依据和程序。依据: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预算、用款计划、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单等。审批程序:承包商提出结算申请(工程进度款需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完成工程量清单)寅监理单位审查寅跟踪审计单位复核寅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质量监督、财务、纪检监察)审核寅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寅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2)其他费用性支出的审批依据和程序。依据:以节约为原则,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将费用尽可能控制在工程批准的概算内。审批程序:应经历经办人寅财务寅分管领导寅单位负责人认可并核准联签的四个步骤,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如发现违规或不符合条约规定,或是相关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财务部门有权力拒绝支付,避免违规支付或使用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

4.严格成本管理成本管理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点,建设单位应从成本管理入手,加强成本核算和成本节约意识。一是建设单位要围绕每个水利工程,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管理方法,全面地对项目每一个环节做好事前成本预算、事中成本控制和事后成本决算。二是财务管理人员应对实际发生成本和预算成本的差异进行进一步的财务分析,找出差异产生的原因。一旦发现问题,应与工程管理人员积极协调和沟通,共同妥善解决成本问题。三是实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原则,有利于全面适时把握水利工程的成本核算和投资盈亏情况。四是加强对参建各方的成本管理意识,通过合同管理,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重点要杜绝施工单位不合理的变更签证,建立可行的捆绑式的考核机制,并重点监查奖罚机制的运作。

5.强化财务管理理念建设单位要增强财务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支持财务工作,为财务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自然、守法的环境。二是应明确水利工程从立项寅设计寅招投标寅施工寅监理寅竣工验收寅交付使用的各个阶段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确保财务管理人员参与到工程招投标、预算审查、合同签订和执行、计划管理、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验收、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能,保证工程财务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三是理顺建设单位财务机构与各职能机构、财务机构内各职能岗位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加强相互合作和资源共享。四是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政府和同级财政部门汇报,反映水利工程的公益性、特殊性和重要性,努力争取当地政府的支付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理解,确保地方自筹资金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五是重视竣工决算工作。竣工决算是资产交付的依据,同时也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工具。工程建成后,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组织实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6.加大财务监督力度建设单位应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加强财务监督。(1)健全内部审计体系,进行有效和直接的监督。建设单位应建立贯穿于工程建设每一个阶段的内控监管体系,从而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内部会计控制的漏洞并进行处理。要保证水利工程内部审计体系的独立性,其他任何职能部门不可以对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加以干扰。与此同时,还要处理好各种利益的冲突,从而使内审工作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将以往的事后监督转变成为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参谋和监督作用。(2)加强外部审计工作。建设单位应主动邀请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水利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对于重点水利工程,地方审计部门最好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审计。对于工程过程中某些重要的复杂的节点性工作,也可通过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其进行阶段性的审计。通过审计检查,把发现的问题查深、查透,并予以补救或纠正,对于苗头性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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