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的地点是省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后续事项要求
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后,会计人员要及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同时,要将1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附件: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
地区 联系电话 具体地址
沈阳市 024-22873740 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大连市 0411-82816655-3041 大连市长江路138号
鞍山市 0412-2212935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
抚顺市 024-57573106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本溪市 0414-2836634 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
丹东市 0415-2211237 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8号万寿宾馆七楼
锦州市 0416-3145813 锦州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9号
营口市 0417-2838764 营口市格林大酒店一楼窗口
阜新市 0418-2831682 阜新市细河中华路51-2 号
辽阳市 0419-2289112 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63号1004室
铁岭市 024-72819967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9号
朝阳市 0421-3608136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号
盘锦市 0427-2835698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7号
葫芦岛 0429-3112967 葫芦岛市龙湾新区龙程街5号
省 直 024-22833173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