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资委发布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201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招标工作启动。
据悉,此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9个分包。
此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同时,要满足2013年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的记录。
此次招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还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肖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