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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资金分配政策改革推动高校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应用

知识是无价的,传递知识并创造新知的优秀科研工作者理应得到应有的经济回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其中要求,对不同功能和资金来源的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在绩效评价基础上,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力度。
业内人士认为,科研资金分配政策改革为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同时也有利于其进一步推动管理会计的应用。为此,相关单位应做好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找到服务与监管的“平衡点”
为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意见》强调,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
“这将极大地激发我国科技创新创业的活力,解除了过去长期束缚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和制度‘枷锁’。”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处处长李玉杰说。
武汉大学财务部部长李资远认为,实施这项政策,把知识作为要素纳入分配,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了落实政策要求,武汉大学正在调研准备,计划在2016年底前出台《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创造一个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的政策环境。”他说。
同时,《意见》还提出,从4个方面扩大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如引导科研机构、高校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分配办法,完善适应高校教学岗位特点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科研机构、高校在岗位设置、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以及重视科研机构、高校中长期目标考核。
实际上,这些规定也对相关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比如,高校应考虑制定相应的落实政策,完善多元化筹资机制,安排相应的激励资金;财务部门要考虑牵头制定体现学校特点的分配办法,提高经费统筹能力。“财务部门面对的挑战包括如何更好地在做好服务与加强监管两方面找到‘平衡点’,以及协调好涉税的相关政策措施。”哈尔滨师范大学总会计师张志宏说。
总体来说,政策如果落实到位,对财务部门的影响是比较正面的。例如,新的政策规定会减少财务部门承担的一些职权外的责任,减轻财务部门一些管理压力,同时提升财务部门服务科研的质量等。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条件处处长高越认为,如果相关政策落实,目前配套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账务处理、核算要求等相关制度均需要同步改进。财务人员的核算工作量将会增加,对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特别是涉税业务的处理水平的要求也更高了。
让数字更有用
据悉,目前科技界普遍存在科技人员的实际工作,特别是智力劳动与科研人员的收入分配不完全符合的情况,包括股权激励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缺位、内部分配机制不健全等,而《意见》正是要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对此,李玉杰认为,这些都要求科研机构财务部门摆脱过去单纯收付实现制的记账核算方式,逐步加强对科研成本的核算和管理,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逐步引入成本核算和管理会计的理念和方法,使财务核算的结果能真正“有用”,而不只是摆在决算报告上的一堆数字。
总之,科研经费的管理要逐步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意见》当中的很多新条款与财政部的相关制度实现了相互呼应,能够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的发展,这对科研单位管理会计的改革和推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李玉杰说。
从高校的角度出发,张志宏认为,《意见》出台后,高校资金来源更加多样,财务管理更为复杂,财务部门在高校管理中的重要性也有所上升。对此,高校管理层应明确,管理会计需跨部门协作,主要牵头部门不一定是财务部门,但财务部门需作为主要参与部门,以确保管理会计执行的有效性。
做好管理会计体系的内容构建
对于《意见》相关办法带来的挑战,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应做好积极准备。
李玉杰建议,在财务管理和业务核算方面,相关单位应当以预算管理为主线,资金管控为核心,从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业绩评价和内部报告4个部分入手,对科研单位的管理会计体系的内容进行构建。管理会计可从预测系统、管理决策系统、全面预算系统、预算管控系统、项目管理与责任会计业绩评价系统、内部报告系统等几个方面着手展开。
《意见》还明确了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
据悉,以前科技成果确定股权的过程中分两步纳税,比例较高。按照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税率最高达45%。今年出台的相关文件,将两步税收合并为一步,科研人员可在取得现金环节纳税。《意见》进一步明确科研人员和机构有选择权,如果选择延迟纳税则一次纳税税率按20%计算,可能使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纳税比例下降约一半。这项制度是有助于支持创新、支持对科研成果长期激励的制度安排。
“递延税项是权责发生制下的产物,目前高校实行的会计制度是收付实现制。如果《意见》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有助于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希望相关部门明确递延税项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使学校既能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又能严格执行税法的规定。”李资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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