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旨在解决各高校建设工程审计中存在的审计介入滞后、审计工作被动、审计定位不清、审计职能越位等问题,并希望通过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和监督功能,促进高校建设工程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资源绩效。
此次发布的意见引入了“管理审计”的理念。相对于财务审计而言,管理审计更加突出对被审计单位经济管理行为的监督,目的是使被审计单位的资源配置更有效率。该意见从深化认识、实现审计全覆盖、建立投资评审制度、突出审计重点、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规范审计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对建设工程管理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导高校更加注重绩效,突出审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审计机制。
此外,该意见提出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要实现两个全覆盖:一是项目类型全覆盖,即高校各类资金来源的新建、改扩建及修缮工程均应纳入审计范围;二是项目过程全覆盖,即建设工程的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审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进一步强调要在建设工程管理审计中突出内部控制审计。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内部控制审计要根据具体建设工程特点,重点关注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和重要环。同时,要遵循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审计覆盖面和关注重点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有关规定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并随着高校建设工程内部控制水平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变化,相应做出调整和变化。
(刘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