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1、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2、近五年内在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被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两次表彰奖励者;
3、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获得设区市、省级部门二等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第二,职称论文发表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经济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纸、期刊上发表职称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3、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职称论文3篇以上。
4、在省部级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设区市、省级部门学术会议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