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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就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明确;12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着力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形成了完整的政府采购救济制度,并对政务信息系统采购提出新要求;2018年1月又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如此密集的政府采购相关办法实施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关联性比较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的修改将对其实施也产生一定影响。本课程将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的变动结合讲授,系统地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