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 杰 王文才
当前,各地不断推进和深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绩效与预算管理“两张皮”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对公共财政预算中“目标、预算、绩效、责任”的关系缺乏完整的认识,对绩效在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方面的作用缺乏清晰的定位,对提升绩效管理实质性效果缺乏有效的路径和方法。如何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将绩效要求实质性地嵌入到预算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已成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亟待突破的瓶颈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以绩效目标为核心的项目库建设,实现绩效目标与立项评审、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推行以明确绩效目标为基础的项目库建设,预算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规划,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本部门(单位)的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进入财政预算项目库。健全项目入库前的评审机制,将项目目标评审、预算评审(绩效前评价)等实质性嵌入预算编制的环节,遵循“设立项目有目标、设置目标有评审、评审通过再入库、入库项目再预算”的原则和要求。根据项目的立项文件,按照申报的绩效目标,确定项目预算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和个性化内容,体现依据充分、目标清晰、预算合理、措施到位。设置科学、合理、有效的项目支出评审流程,充分体现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体现各绩效参与主体在评审中的绩效责任和制约作用。健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完整反映项目决策和立项科学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措施的保障度、项目绩效与资金投入的匹配性。建立评审结果应用机制,根据评审结果及分数排序,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实现绩效跟踪与强化预算执行的有机结合。确定绩效跟踪主体。绩效跟踪原则上以预算部门(单位)自评为主,财政部门根据重要性原则,可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跟踪,以强化预算支出执行、完善预算支出计划,督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选择绩效跟踪时间。对预算年度内项目,通常会选择第三季度进行绩效跟踪;对以项目周期为跟踪时间的,由绩效跟踪主体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产出要求予以确定;重大项目可以实施动态跟踪。规范绩效跟踪程序,将绩效跟踪作为项目实施的内涵要求,形成制度化和机制化。健全跟踪指标体系。重点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的产出目标的实现程度等予以重点跟踪。注重结果应用。发现绩效偏差,应立即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对项目明显偏离原目标轨道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干预、及时整改;对跟踪发现的绩效低下或无绩效的项目,按规定及时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三是建立评价结果与绩效整改问责制度,实现绩效管理良性循环。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要关注成本效益指标的设计,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准确性、有效性。开展多类型的绩效评价,从不同的维度分析部门支出、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产管理、基本费用、内部控制之间的绩效关联性。实行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度预算执行好的单位,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的分配上予以优先保障;对部门年度总体预算执行率低下的,按照同比例予以削减下一年度预算指标;对项目执行结果评价不好、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削减下一年度项目预算。
四是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绩效管理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的公开力度,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公开,推进评价结果以及评价报告的公开。评价结果和报告应在政府网站、部门官网等规定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是探索引入预算大数据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从横向和纵向分析绩效的匹配性和合理性,进一步发现项目资金、专项政策资金在绩效目标、支持范围上的交叉和重叠。通过理顺部门职责—事业规划—中期预算—年度目标—重要政策—重点项目—部门运行—绩效实现—绩效责任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以“绩效—支出模型”为重要内容的预算分配机制。
(作者单位:上海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