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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会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省市分数合格标准省线陆续公布

天津市公布市合格线为55分。
2018年度陕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18号)要求,现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下同)。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kzp.mof.gov.cn/),点击“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下载打印”飘窗,按要求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并妥善保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18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陕西省省级合格标准为55分。考试成绩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各市(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并妥善保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将于11月13日开始发放。

2018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考试分数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8号)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确定2018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有效使用标准为不低于55分。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深圳市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成绩复核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8〕22 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8〕8号)规定,现将我市关于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合格证打印和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广东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8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成绩合格单,我市不再下发纸质成绩合格单。

  三、广东省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如考生本人对分数提出疑义的,可以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客观题和主观题得分合计是否有误)。

  请我市考生于2018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一式两份),邮寄至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成绩复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707室,邮编:518034,联系电话:83938575。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18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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