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刘韶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小幅度修订,并规定从2018年度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免于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等6张表单,以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的部分项目。本文对此作出解读。
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到来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两份公告,对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小幅度修订。
有关小微企业政策的修订,是继今年将资产损失资料、税收优惠资料双双取消报送改为留存备查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在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推出的又一项增进企业办税便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举措。纵观本次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与调整,主要特点及变化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推行分类填报,大幅减少小型微利企业的申报表填报数量
作为企业所得税征管领域承接“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载体,年度纳税申报表承载着计算税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采集涉税信息、宣传与普及税收政策、开展涉税风险管理等多种功能。在兼顾业务全面、功能集成的基础上,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进行了大幅度修订,构建了“层级汇总、板块结合”的表单体系架构,并一直沿用至今。
从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使用率较高的表单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或《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或《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或《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其余表单的全国平均使用率在10%以内。
尽管以上常用表单数量,仅占到全部表单的1/3左右,但是对于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核算能力相对较弱的小型微利企业而言,填报压力仍感较大。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在减税的同时也实现减负,自2018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在保持现有年度纳税申报表体系架构不变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部分表单、部分项目的免填报措施。该项措施实施后,可将绝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数量降至6张左右。
全面承接年内新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为落实税收优惠夯实基础
2018年是税收优惠政策深度发力的一年。4月25日,为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减税力度。其中,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措施有六项:
一是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是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三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四是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五是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六是将在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的创业投资企业,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
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财政金融政策要协同发力,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更有力服务宏观大局,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此外,其他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也相继发布实施。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对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给予税收优惠。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结构,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的适用目录进行调整,发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等等。
针对以上政策,本次重点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9张表单。其中,表A000000、表A106000、表A108020的样式调整相对较大。
除必要调整外,尽量不改变纳税人已经形成的填报习惯
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一项相对复杂的事项,若申报表进行较大幅度调整,既不利于保持申报的延续性,也将增加纳税人的适应难度、成本。本次修订时,除对必要内容进行调整外,基本保持了原有的表单结构与填报项目。
本次修订共涉及正式表单(带有编号的表单)16张,其中表单样式发生变化的有13张,仅调整填报说明的有3张。在13张表单中,样式变动较大的仅有4张(表A000000、表A106000、表A108020、表A105090),其余表单仅做了个别行次的微调。《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涉及1个行次名称以及1个行次填报规则的调整,《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涉及2个行次填报规则的调整,《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涉及4个行次的整合以及1个行次名称的调整,《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涉及取消1个优惠项目以及新增1个行次的调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涉及原表内“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和表A000000的集成以及对“委托研发”相关行次及填报规则的调整,《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涉及2个新增优惠项目的调整,《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涉及对3个行次的整合、1个行次名称以及2个新增优惠项目的调整,《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涉及原表内“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和表A000000的集成,《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涉及原表内“基本信息”的部分项目和表A000000的集成,以及部分项目填报方式的调整。
此外,为了解决财务报表格式、有关会计准则调整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相关行次的填报规则进行了调整;为了改善填报体验、协调表间关系,对《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的个别填报规则进行了调整;为了简化内容、与其他税种纳税申报表统一样式,对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的有关项目进行了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