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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会评审需要的工作业绩成果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
(二)掌握国家财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熟悉会计专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三)了解国内外的会计专业的发展趋势,并能运用新知识、新理论解决会计或财务活动中的关键问题。
(四)了解与会计专业关系密切的其他专业的理论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强的财会分析和研究工作能力,为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经济发展提出了有科学价值的政策建议;
(二)具有科学的财务决策能力,胜任较高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解决企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
(三)具有较强的管理工作能力,胜任会计专业工作和会计专业与相关专业配套和协调的财务与技术管理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和市场分析能力,为企业发展进行过成功的经济分析和策划;
(五)参与制定过企业单位经济或对外贸易发展计划、工作条例、规范的编制、撰写工作。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本行业或本部门撰写2篇财务(市场、成本、营销、预算、决算)分析报告,报告数据准确,结论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
2、主持制定本行业或本部门财务管理规章或2项制度,明显提高经济管理水平;
3、主要参加2项市(地)级重要财会问题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被有关部门采纳;
4、主要参加1项省(部)级财务会计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条例、制度和办法等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主持大型项目或企业的主要财会工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获得省级表彰;
6、主持审验过大中型企业的全面财务工作,并作出有深度和价值的分析与评价,其成果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7、完成的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项,或市(地)级科技成果奖2项;
8、完成1项省(部)级重点项目,成果经有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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