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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级会计师破格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对不达规定学历或不满任现职年限,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但不得学历和任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年限晋升者,最多只允许比正常晋升的规定任职时间提前2年。破学历晋升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龄满20年。
2、具体条件
(1)须符合申报条件(一)至(八)条中除学历或资历条件外的各项要求。
(2)《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公开出版、发表会计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会计专业学术著作、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②作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编写一部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会计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论文至少1篇。
(4)任会计师职务期间,工作业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
①在本专业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省、市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或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的个人一等功;或获部、省、市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取得“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②参加财会专业竞技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市级或全省行业系统前三名的成绩;
③在大型企业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在中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3年以上(须附任命文件原件),工作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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