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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要素的预算收入与财务会计要素的收入的区别
预算会计的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取得的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预算收入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财务会计的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收入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与收入相关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流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实务中,预算收入与收入确认不一致的情形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确认预算收入但不同时确认收入;第二类为确认收入但不同时确认预算收入。
确认预算收入但不同时确认收入的业务发生了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但在权责发生制下并不将其确认为收入,如收到应收款项确认的预算收入、收到预收账款确认的预算收入以及取得借款确认的预算收入等。
确认收入但不同时确认预算收入的业务发生了在权责发生制下应确认的收入,但没有发生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如应收款项确认的收入、预收账款确认的收入、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确认的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