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 甘肃省高会评审论文发表要求2篇可以作为业绩成果

甘肃省高会评审论文发表要求2篇可以作为业绩成果

论文要求。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刊物级别认定按照《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规定执行。 

 

在评审条件业绩成果中,(五)独著或作为第1作者,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会计专业论文l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会计专业论文2篇以上。可以作为一项业绩成果。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