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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兵团批准刘芳等38位同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公示通知

各师(市)、院(校)职改办、兵直有关单位:
经兵团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兵团职改办审查,批准刘芳等38位同志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师(38人)(副高)
第一师阿拉尔市(3人):刘芳、何月江、陈丽丽。
第二师铁门关市(3人):何小兰、梁季、黄卫华。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人):赵玉梅、张伏元、符桂元、秦先君。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2人):张咏梅、陈立国。
第五师双河市(2人):周志明、吴彦枫。
第七师(1人):张宁。
第八师石河子市(9人):贾宏、朱玉清(政策倾斜)、姚玉桂、刘玉梅、陈华光、聂晶、张伟、董书、王勇。
第十师北屯市(1人):陈梅。
第十一师(3人):邱冬梅、黄显萍、管玉荣。
第十二师(6人):徐湘慧、且彦峰、林萍、韩永梅、王发文、林立清。
石河子大学(2人):潘恒飞、农梅。
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人):张纪留。
新疆天源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人):张艳华。
上述同志资格取得时间自2018年4月15日起计算。


兵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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