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继续教育要求 > 梧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梧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城区(园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直、区直驻梧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8〕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单位财会人员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的学习。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8〕26号)

 

梧州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2日


文件下载:

桂财会〔2018〕26号.pdf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