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高会评审材料要求 > 四川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四川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1.相关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 一式3份;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一式2份;
(3)自我评价表(附件3)一份。
2.业绩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000字以内),内容主要包括担任会计师(或取得中级职称)以来被推荐者的政治素质、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与贡献,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必备);
(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中规定的专业学识水平、专业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其中论文、著作需将原件报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评办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盖章确认。
3.其他资料。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级)、连续五年以上的会计师资格聘用(任职)文件或聘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2份;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证明文件;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还应提供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 份。以上材料需将原件报各地财政部门或省高评办审查,复印件需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确认章。
4.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主评材料:包括目录页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份)、自我评价表(1份)、单位推荐意见、任现职以来业务自述、专业学识材料、业绩材料、公示结果、劳动合同(非公企业申报人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应文件(非参公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继续教育等其他所需报送材料各1份(无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整理装订成1册。
(2)辅评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2份,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其他需报送的材料各1份。辅评材料分类装订(不要装订成1册)。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