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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8〕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要求
2018年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所有申报人都必须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jiangsu.gov.cn),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5月28日9:00至6月28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2.网上审核。市财政局会计处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网上反馈审核完善意见,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反馈信息,并完善申报资料。市财政局审核人员联系电话:81822359。
3.材料核对。申报人完成提交网上申报之后,应按时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前往市财政局会计处进行核实(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的申报人员将材料送至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各市(县)、区财政局,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8〕26号)要求,严格把关,确保送审材料真实、齐全、完备,并及时办理材料核对、缴费和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事宜。
4.材料报送。申报人于6月25日前(双休日除外)将已经审核无异议的申报材料送市财政局会计处(江阴、宜兴、锡山和惠山由本级集中收集后统一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其他直接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报送地点:无锡市财政会计处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3号楼809室。
三、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代为收取每人评审费300元。
四、其他事项
本次评审拟于8月份进行。《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所需填报的相关表格,请登录江苏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 czt.jiangsu.gov.cn),在“会计管理”栏目下“职称管理”中查询下载。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