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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7〕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评审材料,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双轨运行。未通过网上申报的,不接受纸质材料的申报。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二、评审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报送,申报人员资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三、请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严格按照省厅评审文件内容、流程进行操作,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初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四、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有关部门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浙财综字〔2007〕100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为280元/人,由申报对象在网上申报时缴纳。
五、请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和市级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连同汇总的《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报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勤,联系电话:87816586,87896610

附件: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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