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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级会计职称网上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2018年,全省会计高级资格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备查。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关于启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18〕27号)要求,创建组织机构和申报人员个人账号。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建,均从单位申报职称。
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从7月20日起至8月20日止;高级会计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从8月20日起至10月31日止。申报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一)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18年11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后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企业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四)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不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省人社厅将通过全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核查申报人员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2018年连续半年以上参保,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选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类别,再填写相应的经历内容,并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具体应填写和上传的工作经历及佐证材料按照《江西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社发〔2017〕8号)要求执行,与职责相关的任命文件、纪要类材料需完整上传。
(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七)业绩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八)业绩成果-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九)业绩成果-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
说明:待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后,学历、资格证书等信息将实行数据共享或数据对比,将不再需要上传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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