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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论文具体要求详解

江西:评审条件:(四)专业理论方面
具有较系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预测,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能结合本职岗位工作撰写具有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取得现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会计专业有学术或应用价值的著作1部以上(独著或合著)。
2.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下同)。
3.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有应用价值的会计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获得全国本专业学术团体颁发的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全省本专业学术团体颁发的一等奖。
4.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发表有应用价值的会计专业论文2篇以上。
5.参与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类科研课题,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2项(独撰或第一作者)。(七)本条件中所称“公开发行的期刊”是指:具有CN(国内统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期刊。
(八)会计专业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著作。
(九)“中文核心期刊”是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包含的期刊。
评审通知:(六)业绩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三)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理论(含论文、论著、科研课题、科研成果)等终算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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