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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1、个人述职报告。需提供3份(可在评审材料中装订一份,其余2份不装订)。
2、论文。①代表作论文(须第1作者):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著或论文原件1本(在论文原件封面标记为“代表作”,不装订),并自行复印3份(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②其它论文:自行复印1份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上交原件,不超过3篇,复印内容同代表作论文)。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新版)。提供两份(不装订)。
4、业绩佐证材料。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佐证材料。其中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原稿封面及证明本人任职(角色)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本人姓名的相关证书材料(含发明专利、科技类奖项)。
5、精简评审材料。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限1袋,申报正高级职称的限2袋。
6、所有材料均使用A4规格装订成册。材料袋要求统一使用牛皮纸文件袋(最好是加厚型,以免破损),不得使用塑料文件盒装材料,并在材料袋正面填写个人信息(须在资料袋正面右上角填写联系方式,以便面试联系时备用)。
7、可视个人情况提供能够证明外语、计算机水平的相关证书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8、所有参评人员须参加业绩述职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9、从2017年起,不再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也不另行下发相关的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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