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 180 8892

您的购物车还没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将 1 件商品添加到购物车

去购物车结算>>  继续购物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讯 > 继续教育要求 >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邵阳市财政局
邵财会〔2019〕2号
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邵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19〕11号),全面掌握会计人员 基本情况,为更好服务于广大会计人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按照财政厅统一数据要求采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 完善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全省会计人员 信息管理系统和跨市调转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推动我市会计人员 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本次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 参加职称考试、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 采集时间
2019 年 3 月 11日 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
三、 采集对象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会计工作是指:
1、 出纳;
2、 稽核;
3、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 财务成果( 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 会计监督;
8、 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
9、 其他会计工作。
四、 采集方式
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工作采取网上采集方式。采集对象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在网站首页“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栏目 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相关资料, 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职会计人员 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非在职人员 在其户 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中任选其一进行采集。
五、 组织管理
会计人员 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财政局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引导辖区内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并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工作。
邵阳市财政局 

服务热线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