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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期限期刊知网复制检测要求

 福建:评审通知:论文、著作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8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本次评审对论文和案例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审会。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评审材料光盘1份
(1)光盘刻录要求:所有刻录在光盘上的内容必须与网页填报、提供的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2)光盘刻录内容:以申报人姓名建一文件包,文件包内应包括:论文、著作的主要观点及提要、财会案例(财会工作调研报告)、《个人情况表》《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单位简介》等. doc格式文档各一份;.jpg格式的相片文档一份。
(3)论文代表作和财会案例(财会工作调研报告)的内容刻录要求:论文代表作的正文内容应与期刊发表完全一致,均不体现作者姓名和单位。
评审条件:

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一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下同;字数在1500字以上),可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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