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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4月19日,省财政厅传来消息,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本次采集对象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信息表》所列项目进行,主要包括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单位及岗位信息等。集中采集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31日。
会计人员可登录会计之星网站,进入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专区,或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山西省会计之星”点击“行业信息”菜单中的“信息采集”进行信息填报。
据了解,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和属地实施的原则进行。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纳入各级会计管理部门日常会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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