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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高级会计师评审每年申报时间和业绩材料要求

 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于5月5日至5月20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www.ggj.gov.cn/kjw),进入“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提交《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三)申报人于5月13日至27日(8:00-12:00,13:30-17:30)携带申报材料到北京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9层参加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委托他人参加现场审核的,受托人须同时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
(二)材料的种类及份数。
1.申报表原件3份(三个公章、两个骑缝章齐全)。
2.申报论文1篇(如论文已经发表,须同时提供其公开发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3.申报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主要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申报人业绩成果须与业务工作相关,担任现职称且2013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并按顺序装订整齐。集体荣誉可提供证书照片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2、3中公开发表资料为期刊、著作的,其复印件须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
4.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2、3、4中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5.除申报表所贴照片外,另附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清姓名,为避免丢失或污损,建议装入小塑料袋)。
(三)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每人两袋,将以上5项材料按顺序分别装入两个牛皮纸材料袋中,其中材料1、2、3装入第一袋,材料4、5装入第二袋。封面分别粘贴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的“申报材料目录表(一)”和“申报材料目录表(二)”,并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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